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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生活
2000/11/07


居民收入 隨著經濟的發展,西藏各族人民的生活有了明顯改善。目前,絕大部分農牧民的溫飽問題已經基本解決,一部分農牧民已經富裕起來。農牧民純收入已由1978年的人均約200元提高到1994年的近1000元;城鎮居民人均生活費收入比1978年也有大幅度增長。城鄉居民增加的收入,除用於改善生活外,還有餘款,存入銀行,1994年底,全區城鄉儲蓄存款餘額達10億多元。

居民消費 據有關部門對3181名農民進行的抽樣調查,農區居民消費中,建房消費佔24%,家庭設備和日用品消費佔68.4%;飲食結構向多樣化發展,增加了蔬菜、禽蛋、酒類、糖果、糕點等的消費。在城市的居民消費中抽樣調查資料表明,食品消費佔一半以上,其中肉、禽、奶、蛋、幹鮮水果以及蔬菜消費約佔58%;衣著消費正在向大眾化、高質量、新款式方向發展。

社會保障 在西藏,勞動就業、醫療、住房、養老、保險以及扶貧、救災等社會福利均得到政府的重視和資助。政府對孤寡老人、孤兒提供完整的生活保障,已建立10所福利院和50多所農牧區敬老院 ,有7000多名喪失勞動能力的孤寡老弱病殘者成為?五保?(保吃、保穿、保住、保醫、保葬)對象。 西藏自治區政府對貧困地區和貧困戶一直實行扶持生產、救濟生活的政策,列有專項資金用於扶貧和抗災救災。八十年代以來,已撥出扶貧款9000萬元、糧食4000多萬公斤和大批衣被、住房、帳篷、生產工具,發放救災款5000萬元,還建立了2000多個鄉村救災扶貧儲金會。 根據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需要,西藏自治區政府加快了以養老和失業保險為重點的社會保障制度的配套改革。主要是擴大養老保險統籌範圍,適當提高統籌比例。養老保險由自治區統籌;基本養老金一部分與平均工資挂鉤,另一部分與本人繳費和繳費年限挂鉤。政府失業保險基金及監督檢查機制也得到健全,同時加強了對失業人員的組織和再就業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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