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件:受理後的第四個工作日可以取證,(如週一申請,週四取證)
(二)加急件:受理後的第三個工作日可以取證,(如週一申請,週三取證)
(三)特急件:受理24小時後的第二個工作日取證,
(如週一上午申請,週二上午取證,週一下午申請,週二下午取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