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不及申請中國簽證怎麼辦? | ||
| 2006/08/10 | ||
外國公民來華原則上應事先向中國駐外使領館、辦事處、駐香港、澳門特派員公署或外交部授權的其他駐外機構申請辦理簽證。申請人應根據自己的行程,提前辦妥簽證。 如無特殊情況,申請人在來不及在居住地就近申請簽證的情況下,一般還可在來華中轉途中向上述機構申請簽證。 外國人持有中國國內被授權單位的函電,並持有與中國有外交關係或者官方貿易往來國家的普通護照,因下列事由確需緊急來華而來不及在上述中國駐外機關申辦簽證的,也可以向公安部授權的口岸簽證機關申請辦理簽證: 一、中方臨時決定邀請來華參加交易會的; 二、應邀來華參加投標或者正式簽訂經貿合同的; 三、按約來華監裝出口、進口商檢或者參加合同驗收的; 四、應邀參加設備安裝或者工程搶修的; 五、應中方要求來華解決索賠問題的; 六、應邀來華提供科技咨詢的; 七、應邀來華團組辦妥簽證後,經中方同意臨時增換的; 八、看望危急病人或者處理喪事的; 九、直接過境人員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在24小時內乘原機離境或者需改乘其他交通工具離境的; 十、其他被邀請確實來不及在上述中國駐外機關申請簽證,並持有指定的主管部門同意在口岸申辦簽證的函電的。不屬上述情況者,口岸簽證機關不得受理其簽證申請。 可以申請並不等于申請會被當然地批準,由此可能引起的一切責任應由申請人承擔。 除24小時過境不出機場、上海48小時過境、廣東6日便利遊及海南15日免簽遊之外,美國公民來華均須事先在境外辦妥簽證,而不可在口岸申請落地簽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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